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之间的那些不同?优狐智慧人大对人大系统履职工作研究,为大家做如下解析:

在内容方面,议案内容应该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求列入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凡属州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州级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处理的事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等,不能作为议案提出。
而建议和提案的内容则相对较为宽泛,既可以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可以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对象方面,议案的指向机关只能是州人民代表大会,而建议提案既可以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及其常委会提出,也可以向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监察委员会等国家机关、组织及个人提出,在实践中,建议提案更多地是向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提出。
在提出人数上,人大代表提出议案需要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1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而建议提案则没有人数的限制,代表委员可联名提出建议提案,也可以单独提出。
在提出时间上,议案一般在州人代会议期间提出,而且有截止时间。而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没有时间限制,既可以在州两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在提出规范上,提出的议案应当是一事一案,包含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是提出议案的理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是解决问题的事实、政策法律依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是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建议方案,应当具体可行。建议提案则是一事一议、明确具体,有情况有分析,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
文本源自于网络, 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侵犯您的权益, 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