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的概念、特点和内容范围
(一)什么是代表建议
代表建议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总称。建议是提出主张,批评是指出缺点和错误,意见是对事情的看法。代表建议就是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分别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的对本级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代表建议的特点
1.法定性。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执行代表职务的方式,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2.针对性。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应针对的是本级国家机关组织各方面的工作,不能越级。
3.可行性。建议既要提出问题,还应对问题如何解决提出一定的措施,而且提出的措施办法应切实可行。
(三)代表建议的内容和范围
代表建议大致可以围绕以下方面的内容提出:
1.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和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问题;
2.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在视察、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7.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其他方面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1.属于上级或下级地方有关机关、组织管理的事务;
2.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3.代转人民群众申诉、检举、控告信件或意见建议的;
4.案件正在司法行政程序中处理的;
5.属于学术探讨、广告宣传和产品推介的;
6.没有实际内容的;
7.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的。
二、代表建议的提出
(一)提出建议的要求
1.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均可提出。2.代表提出的建议,可以单独提出,也可联名提出。3.代表建议当明确具体,注意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4.代表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提出建议的方法步骤
1.调研选题,确定建议内容。2.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3.形成建议草案。4.多方征求意见,进行修改。5.形成正式建议文稿。6.按规定要求填写建议纸。
(三)建议的撰写格式规范
1.代表建议文本结构内容。
标题。即:关于××××××的建议。正文。一般应包括:事由(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指出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或依据;具体的要求或措施办法。签名及日期。
2.代表建议专用纸式样。代表建议应当填写在专用纸上。代表建议专用纸一般由建议文头、代表情况、建议正文、处理意见、建议附页、联名代表签名附页等部分组成。
(四)代表提出建议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注意建议权的正确使用。二是注意选题要精准。三是注意把分析情况、提出对策作为建议的重点。四是注意建议中问题解决的可能性。五是注意建议撰写水平和文本质量。
三、代表建议的审查与处理程序
(一)代表建议的审查程序及要求
1.建议专用纸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没有缺漏项。2.建议的书写是否规范,事由、依据、办法措施等项内容是否齐全。3.对建议内容进行实质审查。4.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期间,建议经审查后,应该由大会秘书处写出建议审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由人大主席团审议后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二)代表建议的审查与办理
代表建议的处理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的处理。先由大会秘书处进行统一收集、登记、整理并进行分类后,提出交办处理意见,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会后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进行具体交办。二是闭会期间建议的处理。代表在闭会期间随时都可以就有关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由有关机关、组织负责办理并进行答复。
四、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
(一)代表建议的交办
1.交办程序。大会期间,由大会秘书处或者有关机构提出交办意见,经主席团审议决定,会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2.工作要求。大会期间,根据大会秘书处提出的交办意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会后进行整理研究,分门别类进行分析,选出重点处理的建议,提出具体要求,形成相关报告,由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及时召开交办会议进行交办。
(二)代表建议的督办
1.督办的内容。主要有: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办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是否有专门组织机构和人员办理;办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办理过程中提建议代表不满意的,提出整改意见,有的需重新办理的。
2.督办的工作要求。A.对确定重点处理的建议进行督办。B.多形式开展督办工作。C.加强联系沟通,进行有效指导。
五、代表建议的办理程序
(一)承办单位:1.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办事机构或工作机构及人大专门委员会。2.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3.法院、检察院及其有关工作部门。
(二)办理时限: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至迟不超过6个月答复代表。
(三)办理方式:单独办理、会同办理、分别办理。
(四)结果分类。办理结果一般分为A、B、C、D四类。
(五)办理程序及方法。1.研究。2.拟定方案。3.办理。4.办理结果报告撰写与审核签发。5.答复。6.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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